乙炔瓶与氧气瓶使用安全要求
乙炔瓶与氧气瓶的使用安全要求如下:
1. 储存:氧气瓶和乙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、油脂、易燃易爆物分别存放,并与高温、明火保持一定距离。氧气瓶库应与高温、明火保持10米以上距离,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瓶,5瓶以上应放在储存间单独存放,储存间与明火的距离不小于15米。
2. 搬运:搬运和使用时严禁撞击。运输时应立放并固定。严禁用自行车、叉车或起重设备调运高压气瓶。
3. 使用: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得靠近热源或电气设备,防止爆晒。使用时必须直立放置,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,乙炔表面不得超过40摄氏度。
4. 设备:乙炔瓶必须设专用的减压器,回火防止器,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,动作要轻细,开启后板手仍应套在瓶阀的方芯上,一旦遇有险情,便于紧急关闭。
5. 清洁:乙炔和氧气瓶口、减压器的螺丝绝对不可附着油脂,以防爆炸。
6. 废弃:瓶内气体严禁用尽,必须不低于规定要求(乙炔0.028Mpa、氧气0.19Mpa),用过的瓶上应写明“空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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