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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电源上飞机容量规定 

根据民航局规定,移动电源上飞机的容量规定如下:

1. 小于100Wh(即20000mAh)的充电宝可以随身携带。

2.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(即32000mAh)的充电宝需要经过航空公司批准,并且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携带两个充电宝,总容量不得超过20000mAh

需要注意的是,禁止携带超过160Wh(即32000mAh)的充电宝以及没有生产厂家、容量和输入输出电压未标明的充电宝上飞机。在飞机上,充电宝需要拿出来过安检,机身上要有容量标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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